赠送花园合法需要满足(赠送的花园能围起来吗?)
送花指南 2024年2月6日 14:56:57 tk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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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园洋房赠送花园怎样合法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34条中规定,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当在商品房交付使用之日起60日内,将需要有其提供的办理房屋权属登记的资料报送房屋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
2、开发商一楼送花园是不合法的。因为一楼花园属于业主共有的面积,开发商将花园送给一楼就相当于赠送了业主共有的公共面积,侵犯了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是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是不合法的。
3、法律分析:不合法。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一条: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民法典对一楼花园的规定
有规定的,是属于全体业主的。居民楼一楼大厅的附属配套设施处于公共区域,如果使用的话是按照公共物品使用的归属进行划分的,所以是属于全体业主的,是不归单个业主所有的,同样这在法律中也是有所规定的。
一楼赠送花园使用权只有修剪、改造、种植、收益等的权利,并没有所有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法律分析:不合法。违反了法律强制性规定,开发商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和侵权责任。
一楼所属阳台外草坪花园使用权归一楼业主所有,该花园不属于小区公共绿化设施,花园外围由篱笆绿化带与小区公共绿化设施隔离。公共建筑是指供人们进行各种公共活动的建筑。
一楼赠送花园使用权具体权利
1、法律主观:民法典对一楼花园的规定如下:一楼花园属于公共区域,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业主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对于共有部分,业主除了享有权利,还要承担义务,不能以放弃权利为由不履行义务。
2、国家对楼房一楼小院的权利是没有作出任何的规定;开发商是会根据不同的情形来进行划分。规划中明示属于个人所有的小院。根据相关规定,小区一楼小院是建筑区划内的绿地,那么属于业主共有,如有明确表示属于个人所有的除外。
3、最根本的原因是一楼往往特别难卖,因此开发商通过“赠送绿地”和超低价格的形式来吸引购房者,但绿地绝大多数通常只具有使用权,没有产权证。而实际上,没有取得产权证,也没有在合同上注明,绿地通常都是属于公共的。
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七十二条: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业主转让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其对共有部分享有的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一并转让。
5、一楼花园属小区公共部位,归小区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和使用,房地产开发商是根本不具有公共部位的处分权的。
6、如果在购房合同中明示为某一业主的使用权,则从合同约定。如果没有明示,则为小区业主共有,任何人无权单方变更。房产部门只对房屋权属做登记,对花园、露台的产权不做登记。